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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差,去燒肉店吃?
中秋節將至,許多民眾以烤肉慶祝,根據消保處調查市售攜帶式卡式爐,其中有4成品質不合格;卡式爐的商品標示也有4成不合格。
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公布「市售攜帶式卡式爐及卡式瓦斯罐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」,共調查10件市售攜帶式卡式爐及卡式瓦斯罐,其中卡式瓦斯罐的品質及標示全部符合規定。
不過,10件攜帶式卡式爐,1件不符合CNS14529構造檢查規定,即瓦斯罐誤裝時從接合處會洩漏。
消保處指出,其它3件卡式爐雖符合CNS規定,但消費者若在非通常使用狀態仍有可能裝入預備卡式罐(如消費者以外力強行置入),為維護消費者使用安全,業者仍有必要在明顯處貼警告標示或標語。
消保處提醒消費者,選購及使用市售卡式爐(罐)時,除確認產品中文標示是否完整、是否貼有「商品安全標章」外,同時應詳讀使用說明書,並以正確方式使用。
如發生消費糾紛時,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,向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、或至消保處網站(http://www.cpc.ey.gov.tw)線上申訴。
消保處的這項調查,是於今年 5月間,在台南市、新竹縣、新竹市各類賣場實體通路及網路,電視購物頻道等虛擬通路,會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進行抽樣,各採樣10品牌的卡式爐(罐)。
引自--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調查-4成卡式爐-品質不合格-05014687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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